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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VKK 照明文字
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10 條的告知義務是數據控制者的責任,但也是處理個人(個人)數據的真實人的權利。根據字的義務,承諾 有個人資料 意味著作出相關聲明,是依法處理個人數據的最重要條件。
通知義務不是基於數據處理者的請求的義務。如果數據主體有明確同意或其他個人數據處理條件,數據控制者必須履行披露義務。所以為什麼? 因為告知義務是一種必須履行的義務,不受法律明示同意和其他個人數據處理條件的約束。
不履行告知義務的,適用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處罰。披露義務的履行,即履行證明,屬於數據控制者。依法履行告知義務;就透明度和問責制要求而言,數據控制者和相關人員之間的信任關係很重要。
未履行照明義務的特殊情況
該法第 10 條規定,數據控制者或被授權人有責任在收集個人數據過程中通知相關人員。因此,作為一項規則,處理個人數據的數據控制者必須履行告知義務。但有時,在特殊情況下,不會公佈披露義務。因此,如果在名為“例外”的法律第 28 條規定的活動範圍內處理個人數據,則可以將其確定為披露義務的例外。
第 28 條 本法第 1 款
出於官方統計範圍內的研究、規劃和統計等目的或通過匿名(未知)處理個人數據的數據控制者,在特定於該數據的情況下無需發布任何說明,但不必公佈其他活動(例如:人力資源、信息處理、會計、公共關係)在通知相關人員的義務範圍內處理的個人數據。
第 28 條 法律第 2 款
根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,在所開展的活動範圍內處理的個人數據,不適用該法第十條的規定。 (例如:在一般的後續行動中,以預防犯罪或偵查犯罪為前提,無需向相關人員通報交通或MOBESE記錄的處理情況。)
來源: kvkk.gov.t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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